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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链”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“星”画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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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链”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“星”画卷

“三链”协同 绘就水清鱼跃“星”画卷

◎星沙时报全媒体记者 刘萍 通讯员 范(fàn)学文 吴婷 清晨,雾气初散(chūsàn),捞刀河面跃动着细碎的金光,白鹭掠过泛起涟漪(liányī)的水面,隐约可见鱼群游弋的身影。 这一幕“鱼跃江面、沙鸟翱翔”的动人瞬间,是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坚定不移(jiāndìngbùyí)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的生动体现,是长沙县全民(quánmín)共护(gònghù)水域生态环境的有力见证。 近年来(jìnniánlái)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以科技赋能监管、以共治凝聚合力、以修复重建生态,创新构建“巡查链(liàn)、共治链(gòngzhìliàn)、修复链”协同机制,全力守护好水清鱼跃的生态画卷。 织密执法网络 构造“全域巡查(xúnchá)链” “捞刀河星沙段疑似有人使用可视化锚鱼设备进行(jìnxíng)垂钓,请立即核实!”5月24日(rì)清晨7点,星沙综合行政(xíngzhèng)执法大队值班队员收到来自无人机实时传回的照片。15分钟后,值班队员已赶至现场,当场查获村民肖某(xiàomǒu)的非法设备与2.1kg渔获物。 科技赋能、迅速响应。这次精准打击违法行为的背后,得益于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创新打造的“视频(shìpín)监控+无人机巡飞+人工(réngōng)巡查+渔政船巡航”四位一体执法体系(tǐxì)。 依托渔政(yúzhèng)船不定期巡航机制、县镇两级无人机巡飞系统、县视频超融合“智慧渔政”平台,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行政执法局(zhífǎjú)对全县捞刀河、浏阳河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(yǐjí)一级水源保护区实行水陆空全方位立体监管和预警。 为保障预警信息能够被及时处理,各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(dàduì)实行全天候值班值守制度。网格执法队员们(men)24小时在线(zàixiàn),对捞刀河、浏阳河、麻林河、金井河等重点禁捕水域以及一级(yījí)水源保护区周边(zhōubiān)实现全时段、全流域执法。一旦收到预警信息,网格队员确保5分钟响应,30分钟内现场处置。 今年以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托四位一体执法体系(tǐxì),累计查处涉渔案件30余起,劝导并规范违规垂钓人员(rényuán)72人次,有力震慑了非法(fēifǎ)捕捞等相关违法行为。 强化协同合作 打造“全员共治链(gòngzhìliàn)” “这些违规渔具一部分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中收缴的,一部分是通过群众举报线索查获(cháhuò)的。”近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(júzài)春华镇捞刀河大桥边开展2025年禁用渔具集中销毁(xiāohuǐ)活动。 据执法(zhífǎ)(zhífǎ)队员介绍,今年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、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。同时协同镇街构建(gòujiàn)“网格(wǎnggé)长+护渔员(hùyúyuán)+执法队员”三级管理体系,划分18个网格实现水域监管全覆盖(fùgài),定期对现有水上闲置、无人管理、所有人不明的船舶进行排查,对禁捕水域残留废弃网具(wǎngjù)及时清理,共查获电鱼工具16套,地笼132个、拦河网10张,钓鱼竿41根,“三无”船舶7艘。目前,这些渔具均被集中销毁。 与此同时,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行政执法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,积极发动群众(qúnzhòng)力量,根据《长沙县重点水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》,明确举报奖励标准,形成群防群治格局(géjú),并充分依托群众举报、志愿者及(jí)反电联盟互动协作,精准分析非法捕捞等(děng)高发(gāofā)区域,作案规律特点,精准定位,重拳出击,依法严厉查处“电毒炸”“绝户网”等非法捕捞、一人多杆违规垂钓等违法行为,形成有效震慑。 今年以来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开展(kāizhǎn)专项打击行动50次,清理(qīnglǐ)违规网具(wǎngjù)83件,清理三无船舶3艘,有效消除了非法捕捞风险隐患,助推长沙县禁渔区域实现“水面无捕捞、水中无网具、岸边无渔船”。 推动损害赔偿 筑牢“生态修复链(liàn)” “我们将于本周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议。”黄花综合行政(xíngzhèng)执法(zhífǎ)大队(dàduì)相关负责人介绍,一个月前,执法队员在黄花镇陈家围子组捞刀河段发现村民毛某使用地笼捕鱼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的相关规定(guīdìng),长沙县行政执法(zhífǎ)局对毛某进行立案调查。同时执法队员牵头成立调查组,对此次事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开展调查(kāizhǎndiàochá)并组织(zǔzhī)赔偿磋商,确定赔偿金额、履行方式和履行时间。 谁污染、谁治理;谁损害(sǔnhài)、谁赔偿。近年来,长沙县(chángshāxiàn)先试先行,有序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。 利用综合执法的优势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在权限范围(fànwéi)内推动禁渔类行政处罚案件(ànjiàn)与生态损害赔偿案件“双立案”“双调查”“双办理”,并积极探索开展增殖放流(fàngliú)等多元化生态环境修复模式,引导赔偿义务人通过参与巡河(xúnhé)、增殖放流鱼苗等方式履行赔偿责任,补偿修复渔业资源,促进水域生态功能(gōngnéng)逐步恢复。 截至目前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共办理涉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案件(ànjiàn)5起,损害赔偿案件涉案金额约1.5万元,在捞刀河、浏阳河(liúyánghé)等水域(shuǐyù)增殖放流鱼苗142.4万尾,全力修复水域生态。 从构建全域巡查体系(tǐxì),到凝聚多方治理合力,再(zài)到有序推动生态修复,助力百万鱼苗入河流,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将坚定不移推进长江(chángjiāng)十年禁渔工作,从严打击(dǎjī)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,让这一江碧水重焕生机与活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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